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依舊反對萊納斯稀土廠

大馬原子能執照局總監拉惹阿都阿茲說,原子能執照局原本無需舉辦民意諮詢活動,因為現有法令並未規定該局必須這麼做。(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88182

看了這則新聞的標題,感覺非常震撼,這是應有的態度嗎?就因為現有法令沒有規定要這麼做,所以認為舉辦了民意諮詢活動已經足夠,後續發展該怎樣都不重要了?

在萊納斯稀土廠課題上,持反對意見,並站出來勇敢表達意見的人一點都不少,相信這些人在民意諮詢活動上,肯定也明確表達意見。那麼,這些人的意見有被考量嗎?如果民意諮詢活動不會對結果造成影響,難道純粹只是一種安撫?過去那麼多華團表達反對意見,這些都是零?

拉惹阿都阿茲指出,如果萊納斯在提煉稀土時發生問題,大馬有專才及措施處理問題。他所說的,只是目前所知道的事情,一些遠在意料之內的問題若發生,該怎麼解決?

稀土核電廠是全民的事情,或許有人把這個課題評論為政治課題,可是稀土核電廠等的設立關係的不只是這一代,還有我們的下一代。還是同樣的問題,如果稀土廠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為何捨澳洲取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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