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

別人做錯,你就一定要跟著錯嗎?

看到“與國陣黨旗同掛,看拆誰?民行挑戰市議會標準”的新聞(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354058),相信行動黨陸兆福的做法會有人認同,但就我看來,卻有點似是而非的感覺。

陸兆福說因為國陣博出位不跟規矩,所以行動黨也這麼做,為了挑戰市議會會否持雙重態度對待此事,因為行動黨掛的黨旗都會被縣議會拆下來。

在這件事情上,有沒有雙重標準,熟悉內情的人就會知道。但是,用這樣的應對的方式也不見得是正確,難道別人犯錯沒有被對付,我們就可以基於這樣的理由,堂而皇之地重複同樣的錯誤?

許多家長在教育小孩時都會面對小孩提出的:XXX也這麼做。通常,為人父母會曉以大義,告訴孩子事情是錯的,即使別人這麼做,但因為是錯的,我們不能做同樣的事情。所以,某個層度上,陸兆福的做法是帶點誤導性,誤導了民眾,把自己的所作所為用挑戰兩個字,大義凜凜地包裝了起來。

如果大家都抱著這樣的原則處事,社會肯定會出亂子。堂堂正正展示別人的錯處(向媒體展示是最常見的管道),要求執法單位採取行動,站在不犯錯的位置點出別人的錯處,不是比同樣犯錯,五十步笑百步的情況來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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