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哦,回教黨大會!

數天前,回教黨發出通告,說明採訪該黨大會的記者應該做怎樣的打扮;今天,回教黨總秘書否認了相關通告。他說,該黨提出的衣著限制是鼓勵性的,沒有強制性。換言之,大家都誤會了通告的意思,大家趕緊反省吧。

我比較不明白的是,之前的通告沒有Digalakkan的字眼,今天的通告卻寫上了這個字眼,從沒有到有,請問普羅大眾究竟是怎麼樣誤會之前的通告意思呢?如果是因為大家誤會,為何不是拿原有的通告來解釋,卻反而是發出一個新的通告呢?

Wanita Berpakaian kemas & bertudung bagi yang Islam & DIGALAKKAN memakai skaft bagi bukan Islam, dilarang memakai gaun/ skirt pendek”。這句是之前的通告文句,應該是指.......非回教徒受鼓勵穿戴絲巾.......

Wanita Berpakaian kemas & bertudung bagi yang Islam & memakai skaft bagi bukan Islam, dilarang memakai gaun/ skirt pendek”。這句是今天的通告文句,應該是指......非回教徒需穿戴絲巾.......

不管是看句子的意思,還是純粹看句子裡頭的文字增刪,這兩個句子都是存在差異的。所以,在看了網絡新聞之後,我真的不知道大家之前是怎樣產生誤會的。還是說,上述兩個句子在翻譯為中文之後,完全不是我們所認知的那個意思?(是的話,很多人都要反省自己的馬來文程度為何如此的差。)

還有,總秘書說話也太含糊不清了,他說沒強制非回教徒女記者穿戴絲巾,衣著打扮只要端莊就好。他還說,只要不是迷你裙就可以。

根據我對職場穿著的了解,連身裙和短裙應該不至於不端莊,但今天的通告仍是說連身裙和短裙是不能的。總秘書和媒體通告的說法又出現一些差異了。

不過是個大會,何苦如此?一會兒這樣,一會兒那樣,還真的挺惱人的。該不會,事情去到了最後,又變成媒體誤解談話或通告意思吧?(可憐了總是成為擋箭牌的媒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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