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

不列出馬來文就不愛國?

今天看到兩則新聞,一是馬來作家聯盟聯合主席指馬華不愛國,因為馬華在大會上使用的布條沒有列出國文;二是副首相慕尤丁說為了確保政府機構全面使用國語作為書寫及溝通語言,國家語文出版局將從2013年開始,對所有政府部門和機構展開使用國語審查計劃。

首先,馬來作家聯盟主席所指令人啼笑皆非。布條是個宣傳工具,所要發揮的作用當然就是對著所要宣傳的對象發力。馬華是個華基政黨,那為何馬華的布條上需要列名國文呢?把這種小事扯上愛國與否,這名主席小事化大的功力真不輕。

至於2013年要展開的使用國語審查計劃,聽來似乎是個大工程,感覺上似乎政府部門和機構內的國文使用率很低。慕尤丁說,國家官方事務上,包括書信、國內合約、官方儀式、征聘廣告、服務柜台、回應報章投訴等,都要使用國文。可是實際上,我們到政府部門和機構時,仍舊主要使用國文溝通。

國語是官方語文是不容置疑的事情,但使用國語或其他語言,還是需要看場合與對象。如果一個官方活動,但主要對象卻是外國商家,那為何要執著於使用國文與否呢?別忘了,語言的功能就是溝通。當然,雙語呈現是最理想的情況。

與其不停強調使用國文,倒不如強調使用正確語文,尤其是高官們,不要使用大馬標誌的Rojak語文,不要說著馬來文時冒出幾個英文字來,說著英文時卻拋出一句馬來文,這樣不是更好嗎?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